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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餐委|2022年度团餐领跑者企业调查正式启动!

2022-09-23编辑:admin(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为了加强团餐行业的数字引领,推进团餐产业的数字化建设,中国饭店协会团餐专业委员会将开展2022年度团餐领跑者企业调查工作。请各省市区相关行业协会、团餐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战略合作伙伴成员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执行过程中如有反馈意见,请及时与团餐专委会秘书处联系。

  7.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时期为2021-01-01至2021-12-31,含所有税种,包括增值税、社保等);

  1.2022年度团餐领跑者企业调查表须电脑填写后打印,表格内容填写清晰完整,在该调查表底端“本公司承诺”处加盖公章后,扫描为电子版,提交调查表Word原件及扫描件。

  3.营业执照上应列明经营范围。无经营范围详细内容的,请单独列明经营范围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首项应是提供团餐服务/食堂管理/餐饮管理等与餐饮服务直接相关,否则视为非团餐企业)。

  4.由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的利润表上须加盖事务所签章。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灰名单),由申报单位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2021年度纳税及社保证明税款所属时期为2021-01-01至2021-12-31,含所有税种,包括增值税\社保等,且可查询的证明图片或PDF文件,会务组保留核实的权利。

  9.如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或被举报2020年度存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并经评审组核实的,取消参与资格。

  从团餐细分业态高质量发展维度面向全国团餐经营者征集优秀经营案例,并发布高质量发展案例及先进模式。通过第三方推荐加企业自主申报相结合,所有参与企业需要详细提交行业经营发展案例描述,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性。案例征集与发布不收取任何费用。

  1.秘书处对收到的调查资料,按上述第四项“材料填报要求”对材料初审,初审合格者列入候选名单。

  2.全部候选名单,按审核通过的审计报告之利润表中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企业纳税及社保证明、地方协会专家评分等形成2022年度团餐领跑者企业名单,报请中国饭店协会审批公布。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在第八届中国团餐产业发展大会期间正式发布,有异议的,由评审组核实,核实后属实的,取消参与资格,核实后不属实的,按无异议办理。

  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天津市烹饪协会、广东省团餐配送行业协会、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江苏省烹饪协会、安徽省餐饮行业协会、河北省团餐与饮食行业协会、山东省团餐行业协会、湖北省团餐行业协会、河南省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重庆市烹饪协会、重庆市餐饮行业协会、辽宁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陕西省饭店协会、四川省第三产业协会、广西省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湖南省团餐行业协会、贵州省团餐配送行业协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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