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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5月工资可以提前发

2025-05-01编辑:admin(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发放只要不拖欠就不违法。但如果发薪日正好在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提前在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所取得的加班工资,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休息休假损失的补偿,属于法定工资报酬的一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必须以货币形式给付。因此,安排职工加班,必须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过节费来冲抵。

  如果劳动者需要主张加班费的,就应该举证自己节假日存在加班的事实。节假日在家工作,劳动者除了需要举证证明存在工作的事实外,还需要证明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必须在节假日期间完成工作。劳动者也应当保留好加班证据,比如,用人单位主张加班时的录音、聊天记录等。

  如果用人单位只是安排一项工作任务,并未明确要求必须在节假日期间完成,劳动者自行在节假日期间进行工作,这种情况不属于加班。

  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要求,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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