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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安全带无高处作业证1人坠亡江苏汉皇安装集团事故查明

2023-03-28编辑:admin(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今日(3月26日),本报从淮南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江苏汉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12 ·29高坠事故于近日查明。据悉,2022年12月29日下午4点35分左右,江苏汉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在淮南经开区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西厂区内进行管道改造施工时,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53.58万元。

  调查显示,事故地点位于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西厂区煅烧车间小苏打工段。2022年12月该小苏打工段生产装置设备停运,系统处于停产状态。德邦公司决定对小苏打系统管道进行优化调整、装置整 修。2022年12月13日德邦公司申报外协单,经过简易比价, 确定由江苏汉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实施。

  调查组查明,2022年12月29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孔某东、刘某双、胡某坤、陆某4名施工人员携带施工材料继续进场施工,准备把热水桶顶部废弃的法兰螺丝拆除。4时30分左右,孔某东和刘某双在热 水桶附近收拾东西准备下班时,陆某独自登高到热水桶上方拆除Φ32不锈钢废弃管道不慎从热水桶上方坠落地面。听到陆某摔下的异响后,孔某东和刘某双跑到热水桶旁看到陆某脸朝下摔在地上。随即,孔某东打电话告知张某森,张某森随即赶到现场并拨打120。下午4时46分,120到达事故现场,经现场抢救无效,确认死亡。

  死者陆某,汉皇公司雇佣的设备维修工,有融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事发时从事热水桶顶部管道拆卸工作,佩带安全帽,未佩戴安全带,未办理高处作业证。

  调查组认定,陆某安全意识淡薄,未认真辨识作业现场安全风险,在未办理高处作业证、未佩戴安全带、自身安全防护不足的情况下,在高于地面3米且无安全网的热水桶上方进行高处拆除作业,失足从热水桶顶部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此外,汉皇公司,对陆某登高作业未办理高处作业证、未提供安全带、未安装安全网、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安排专人监护,对陆杨违章登高作业未能及时发现制止,未能及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德邦公司,对汉皇公司的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监督检查存在盲区,未及时发现并制止陆杨无证登高作业,未有效履行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管理职责。

  调查组认为,张某,汉皇公司常驻德邦项目部经理、施工负责人,负责统筹项目部工程所有事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行政处罚。

  刘某伦,安环质量部经理,负责检查监督外包单位在施工中的安全活动等工作,未对陆杨无证违章高处作业进行有效监管,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行政处罚。

  汉皇公司,未对陆杨违章高处作业及时发现并制止,未及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不到位,是事故责任单位,建议行政处罚。

  德邦公司,未将承包单位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效纳入统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韩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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