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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公安严查!“醉”新曝光→

2025-08-06编辑:admin(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1.2025年7月12日22时47分许,陈某昌驾驶无号牌普通摩托车行驶至永泰县城峰镇站前大道路段时被执勤的城峰派出所民警查获,后经鉴定中心司法鉴定,陈某昌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1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2025年7月13日20时50分许,张某武驾驶闽A87Q92普通摩托车行驶至永泰县樟城镇北门路路段时被执勤的城关派出所民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47mg/100ml,其行为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3.2025年7月14日20时02分许,陈某驾驶闽A05J5Y小型汽车行驶至国道355线公里处路段时被执勤的梧桐派出所民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78mg/100ml,其行为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4.2025年7月14日22时41分许,刘某林驾驶闽A3A81X小型汽车行驶至国道355线公里处路段时被执勤的葛岭派出所民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38mg/100ml,其行为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5.2025年7月15日19时08分许,陈某潭驾驶闽A63B22普通摩托车行驶至国道355线公里处路段时被执勤的赤锡派出所民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36mg/100ml,其行为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6.2025年7月17日20时55分许,董某香驾驶闽A55Z70普通摩托车行驶至永泰县城峰镇十八坪路段时被执勤的城峰派出所民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52mg/100ml,其行为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7.2025年7月18日20时47分许,李某亮驾驶闽A8866J 两轮摩托车行驶至永泰县城峰镇北江滨路路段时被执勤的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32mg/100ml,其行为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8.2025年7月19日23时07分许,林某林驾驶闽AM129A小型汽车行驶至永泰县樟城镇富裕路路段时被执勤的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后经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林某林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5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9.2025年7月20日20时51分许,林某光针驾驶闽A8102P 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534线公里处路段时被执勤的嵩口派出所民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74mg/100ml,其行为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10.2025年7月23日20时17分许,方某卉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行驶在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路段时被执勤的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79mg/100ml,其行为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11.2025年7月24日19时51分许,林某驾驶闽A5296V普通摩托车行驶至永泰梧桐至明灯2公里处路段时处被执勤的梧桐派出所民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31mg/100ml,其行为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12.2025年7月24日22时02分许,李某锋驾驶闽AY526F小型汽车行驶至永泰县城峰镇洋亭路路段时被执勤的富泉派出所民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74mg/100ml,其行为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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